根据国家《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办法》的规定,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包括定级、备案、安全建设和整改、信息安全等级测评、信息安全检查五个阶段。我校信息系统(网站)以自主定级、自主保护为原则,根据信息系统的重要程度,信息系统遭到破坏后的危害程度等因素将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等级分为五级,一至五级等级逐级增高,实行信息安全等级保护,一般性信息系统(网站)默认定为一级。 凡我校运行或使用的信息系统(包括但不限于自主或第三方开发、定型产品或服务)一律要向信息与网络中心进行网络安全备案。
服务对象:校内信息系统(网站) 收费标准:免费 申请方法 请访问网上办事大厅,在线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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